奖章普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奖章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08日 关键词:徽章_奖章_纪念币_平阳县标牌厂
我国公民解放军
奖章,是中华公民共和国公布我国公民解放军在革新战争时期有功人员佩带的荣誉证章。
革新战争时期,由于处于战争环境,我国戎行公布和制作勋章、奖章没有共同的规矩。公布奖章一般为师以上部队,也有团以下部队;奖章的原料也不一样,金、银、铜等均使用过。中华公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戎行公布奖章逐步走向共同。
1949年后,我国公民解放军曾两次大规模地为革新战争时期的公民功臣公布勋章。
第一次是1955年,将八一勋章和八一奖章、独立安闲勋章和独立安闲奖章、解放勋章和解放奖章,分别公布在赤军时期、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新战争有功的人员。勋章每种分一、二、三级,奖章不分级。勋章由全国公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抉择,中华公民共和国主席公布;奖章由国务院赞同,国防部长公布。
第2次是1988年,公民解放军从头施行军衔制,一同,公布我国公民解放军功勋荣誉章。功勋荣誉章是中央军委公布在革新战争时期入伍或参加革新工作的戎行离任调理干部的荣誉证章,分红星功勋荣誉章、独立功勋荣誉章、成功功勋荣誉章,每种勋章分为三级